关于评选江苏广播电视大学、江苏城市职业学院“三育人”先进个人的通知

发布者:sudygh发布时间:2011-12-12 08:08:28浏览次数:1093

打印PDF

各分工会:

为激励和动员全校教职工在教学、科研、管理、服务等各个领域坚持育人为本、德育为先,弘扬师德风范,强化育人意识,更好地爱岗敬业,投身于学校的改革发展,根据《江苏广播电视大学“三育人”工作条例(试行)》的精神,经研究,并经学校党委同意,决定评选2007-2009年度江苏广播电视大学、江苏城市职业学院“三育人”先进个人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和条件

评选范围

在教师(含兼有教学任务的系部领导)和教学部门中评选“教书育人”先进个人;在党政管理部门、教学支持及后勤服务等岗位上的工作人员中评选“管理育人”和“服务育人”先进个人。

“三育人”先进个人评选条件

 (一)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党的创新理论,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。能够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,教书育人实例突出,效果显著。

(二)模范履行岗位职责,以“严谨、笃实”的治学精神,言传身教,为人师表,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,关爱学生,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,受到学生的爱戴和教职工的赞扬。

(三)工作积极主动,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,具有较强的育人意识,牢固树立为基层服务、为教学服务、为学生服务的思想,在接待来访来函过程中,热情服务、礼貌待人,全心全意为广大学生提供学习、生活方面的优质服务。

(四)具有主人翁意识,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,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,工作中具有开拓创新精神,并在教学、科研、管理与服务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。

二、名额分配

“三育人” 先进个人名额为全校在职教职工3%,共16名。其中,“教书育人” 先进个人9名,“管理育人”、“服务育人”先进个人7名。

三、 评选办法

评选工作在校党委领导下,校工会具体组织实施。各部门的评选工作由各分工会在党总支的领导下进行,各工会小组在本分工会范围内推荐,各分工会汇总并报党总支初审。校工会根据各分工会推荐情况,会同校人事处、科研处、教务处、宣传部等有关部门,提出表彰建议名单,报校党委审定、表彰。

四、材料要求

推荐申报“三育人”先进个人须填写申报表,先进事迹材料不少于1000字,于6月15日前送交校工会。


附件: 1、江苏广播电视大学、江苏城市职业学院“三育人”先

进个人名额分配表

2、江苏广播电视大学、江苏城市职业学院“三育人”先进个人申报表

 二○一○年五月十七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