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分工会:
根据江苏省教育科技工会关于申报2020年江苏省工人先锋号通知要求,现开展预选单位推荐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工人先锋号必须是在具有时代性、先进性和示范性的学院、部门。
二、评选条件
1、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,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;
2、在推动改革开放高质量,全面激发市场活力、人才活力,推动新冠肺炎疫情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;
3、在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,促进城乡融合发展,加快现代农业建设,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坚持质量兴农、绿色兴农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;
4、在推动人民生活高质量,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,维护社会安定,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,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;
5、在推动生态环境高质量,加强节能环保和生态建设,推动绿色低碳发展、促进绿色城镇化、美丽乡村建设和打赢蓝天保卫战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;
6、在国家和省重大工程建设、重大科研项目研究攻关以及促进安全生产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;
7、在保障和改善民生,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实际问题,推动精准扶贫、精准脱贫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;
8、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。
三、申报要求和程序
1、各学院和国开分部教学管理中心由各分工会组织申报。机关分工会通知到部门,由机关分工会统一申报。
2、已经获得过工人先锋号的学院或部门不再申报。
3、申报单位填写2020年江苏省工人先锋号申报单位先进事迹简介表(附件),于2020年2月29日中午12点前报校工会,逾期不予接受。联系人:丁乐声,邮箱:359742970@qq.com。
4、校工会按照推荐程序,向省教科工会推荐预选单位。
附件:2020年江苏省工人先锋号申报单位先进事迹简介表.docx
校工会
2020年2月27日